水土保持的监管涉及多个层级和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国务院层面
国务院 水行政主管部门 主管全国水土保持工作。该机构负责制定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并协调跨区域的水土保持事务。
二、地方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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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补偿费征缴、设施验收等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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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管理机构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管理机构,在管辖范围内承担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
三、相关部门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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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
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开展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例如农业部门负责农田水土保持,林业部门负责林区水土保持。
四、专业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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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
属于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单位,负责具体项目的监督管理,包括宣传、现场检查、遥感监管图斑复核等。
五、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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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争议
2022年曾出现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等不同部门主管水土保持工作的争议,但202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水土保持职责已明确划归水行政主管部门。
水土保持的监管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为核心,地方水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多层次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