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职工月经期间的休假规定,综合国家及地方政策如下:
一、法律依据与核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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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无统一天数
我国现行法律未对女职工月经期休假天数作出统一规定,但明确禁止在经期从事禁忌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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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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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天休假 :河南省、浙江省、云南省、辽宁省、广东省等地规定,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为重度痛经或月经过多的女职工,可享受1-2天的带薪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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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调整 :广东省规定,连续4小时以上立位作业的女职工,月经期间可申请工间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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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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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痛经/月经过多 :需经医疗机构确诊,且非因工负伤或患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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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劳动调整 :孕期、哺乳期等“四期”女职工,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可调整或安排其他工作。
三、其他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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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保障 :用人单位需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部分地区纳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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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覆盖企业、事业单位及机关团体,包括合同制、临时工等所有女职工。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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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申请需提供医疗机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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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拒绝执行,女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以上政策体现了对女性生理健康权益的逐步重视,建议用人单位结合自身情况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