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成功后是否需要撤诉,需根据调解结果及程序要求综合判断,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一、调解成功且协议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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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主动撤诉
当事人可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诉讼程序随之终结。此时无需制作调解书,但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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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调解协议可即时履行,法院通常不要求制作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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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协议需法院确认或赋予强制执行力,则需通过其他程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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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主动终结程序
若调解协议履行完毕,法院可依职权裁定终结调解程序,无需当事人申请撤诉。
二、调解成功但协议未履行或需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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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撤诉但制作调解书
当事人需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由法院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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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需其他程序确认
若调解协议需仲裁委员会确认(如劳动争议案件),则需完成该程序后,诉讼程序终结。
三、调解未成功
若诉前调解未达成一致,案件将转入正常诉讼程序,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无需撤诉。
总结流程图
调解成功 → 协议履行完毕 → 可主动撤诉或法院终结程序
调解成功 → 协议未履行 → 需制作调解书并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未成功 → 进入正常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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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建议当事人根据具体纠纷类型和协议履行情况,选择主动撤诉或通过法院程序确认调解结果,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