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根据参保人员身份和地区规定有所不同,以下是综合整理的核心内容:
一、补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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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工身份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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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期间: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提供职工档案、劳动合同、工资台账等材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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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不得要求补缴,待遇不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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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身份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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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2024年底前未缴费者可在2025年3月底前通过社保缴费通道或税务窗口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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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人员 :曾就职单位未缴或中断缴费,且未达到退休年龄,可凭原始资料申请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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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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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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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可追溯至2011年7月(《社会保险法》实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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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对退休人员有年龄限制(如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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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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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需补足至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补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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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超过3年的,需提供法律文书(如仲裁或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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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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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工
- 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工资收入凭据、用工登记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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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 身份证、户口簿、参保凭证、劳动合同(如适用)、工资台账、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如适用)。
四、补缴基数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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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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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工:按参保地历年缴费基数核定,无法确认的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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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身份补缴:以补缴时当地社平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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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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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企业注销需个人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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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全额自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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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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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停业 :职工可补缴欠费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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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退休年龄 :不得补缴,但可一次性补缴15年(男满60岁、女满55岁)。
六、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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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请 :提交材料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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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报 :填写《参保补缴登记表》,提供身份证、工资台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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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缴费 :社保机构审核后,通过银行或政务窗口缴费。
以上政策综合了全国多地规定,具体操作请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建议补缴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避免遗漏材料或错过缴费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