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社保政策,职工社保1-9月是否需要补缴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一、单位缴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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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调整补缴
2024年江苏等地社保基数调整后,参保单位若年初申报的缴费基数低于新基数(如南京地区最低基数4416元),需补缴1-9月差额部分,且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例如,单位每月少缴95.1元,则需补缴85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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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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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退休、离职、转出或死亡人员无需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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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员工不涉及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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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缴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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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低基数参保者
若个人按最低社保基数缴纳,每月个人承担部分增加40.43元(如南京地区),需补缴1-9月欠缴差额363.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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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通常个人缴费部分不允许补缴,若因单位原因未缴,需通过协商或劳动仲裁维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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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影响 :养老保险补缴有年限限制(如累计缴费不足15年且未达退休年龄),但2024年1-9月属于正常缴费期,不涉及退休年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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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账单查询 :职工可通过社保部门渠道核对2024年缴费记录,发现异常可及时处理。
建议参保单位和个人关注当地社保部门通知,按时完成补缴,避免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