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包括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不包括生育保险 ,两者在法律上是独立的险种,但自2019年起多地已实施合并实施。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法律地位与险种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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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独立险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生育保险是职工社保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之一,与医疗保险分属不同保障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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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合并实施
自2019年起,全国多地推进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但合并后生育保险待遇仍由医保基金支付,未改变两者独立性。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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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明确将生育保险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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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 :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合并征收,待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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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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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主体与比例
- 用人单位需同时缴纳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但个人仅需缴纳医疗保险费,无需承担生育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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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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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包括产前检查、分娩住院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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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用于补偿生育期间的收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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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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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部分地区(如辽宁)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纳入合并后的医保体系,但需注意政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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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与社保差异 :商业医疗保险通常不覆盖生育费用,需通过专属孕妇险或高端医疗险报销。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在法律上分属独立险种,但通过合并实施实现了基金共济,职工无需重复缴费即可享受生育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