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低保户申请条件需根据户籍类型(城市低保或农村低保)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城市低保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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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持有非农业户口,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未达到当地最低生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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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与财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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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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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如住房面积、车辆拥有量、消费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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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状况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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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中无因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导致生活困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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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劳动能力但拒绝就业或参与公益性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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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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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重大疾病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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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社区调查核实收入或存在隐性收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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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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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居住要求
持有当地农业户籍且长期居住在农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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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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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部分城市执行1.5倍收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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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扣除医疗等必要支出后仍低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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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先
- 一二级重残户、多残户、重大疾病户、变故户、单亲户、代养户等优先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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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与行为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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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购买非必需品(如汽车、高档消费品)、赌博、吸毒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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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购房、装修等行为导致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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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材料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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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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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办提交申请,经审核、公示后发放保障金。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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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标准存在差异,需以昌吉市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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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范围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长期共同生活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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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前需进行财产申报,存在隐性收入可能被拒批。
以上条件综合自昌吉市民政部门政策文件,具体以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