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院陪护规定主要围绕医嘱管理、行为规范、安全保障等方面制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医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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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护资格
需经医生开具医嘱后方可留陪,普通陪护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病房或接触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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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护人数限制
原则上每位住院病人仅允许1名陪护人员,病情特殊需增加时经医生评估后最多不超过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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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行为限制
陪护人员未经医生同意,不得擅自为患者治疗、用药或转院,需配合医护人员完成诊疗流程。
二、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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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秩序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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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病室整洁安静,规范物品摆放,不随意移动或损坏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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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病房内吸烟、饮酒、赌博,不与患者同床休息或占用空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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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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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保管患者贵重物品,禁止将危险物品(如锐器、药品)带入病房或交予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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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患者行为,发现自伤、自杀倾向等紧急情况需立即报告并采取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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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与隐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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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高声讨论患者病情,不向其他病人透露隐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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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患者同意,不得擅自翻阅病历或向第三方透露诊疗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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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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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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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护人员需通过严格门禁系统,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病房或带患者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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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活动需提前报备医生,确保患者安全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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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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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情况(如患者走失、暴力行为)进行快速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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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防护栏、紧急呼叫系统),并定期检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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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风险告知
- 医护人员需向陪护人明确告知诊疗风险,未经签字确认不得实施特殊治疗。
四、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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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陪护规定 :开放式病区通常无需家属陪护,但特殊情况下(如严重自伤倾向)可要求家属24小时留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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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与责任 :陪护人不得擅自购买药品或代行医疗行为,相关费用需符合医院规定,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规定需结合医院具体管理流程执行,陪护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并遵守相关制度,以保障患者安全与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