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大病救助申请流程可分为以下步骤,综合各地政策整理如下:
一、申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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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集
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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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或《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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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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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出院证明等医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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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收入证明、贫困证明等经济状况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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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辅助材料(低保证明、残疾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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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需详细说明家庭经济状况、疾病情况及申请理由,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二、初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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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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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实家庭经济状况和疾病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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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入户调查补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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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初审后,将申请材料张榜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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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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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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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无异议后,乡镇民政部门对材料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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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初审意见并上报县级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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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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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最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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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将申请纳入低保范围,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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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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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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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批合格后,县级民政部门将医疗救助金直接拨付至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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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在结算医疗费用时,将自费部分抵充后退还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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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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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标准 :因地区政策差异较大,具体救助金额和比例需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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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申请需在医疗费用发生后及时提出,超过规定时效可能影响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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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渠道 :未在定点医院住院的低保户,可按大病门诊救助程序办理
建议申请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获取最新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