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可以申请大病救助,且享受多重保障政策。根据现行规定,低保户作为重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可申请大病救助,部分地区报销比例高达80%,年度限额最高达8.6万元。低保户还可叠加临时救助、慈善援助等渠道进一步减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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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明确
低保户需持有有效低保证,且所患疾病属于政策规定的重大病种(如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等)。申请时需提交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等材料,通过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街道办逐级审核。 -
救助标准分层
多数地区对低保户实行分段救助:个人负担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例如,部分城市规定1万元以下报销50%,2万元以上报销90%,年度累计限额3万-8.6万元不等。特困供养人员甚至可享受100%全额救助。 -
“一站式”结算便捷
低保户在定点医院就医时,系统自动识别身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同步结算,无需垫付全部费用。未实时结算的,可凭单据事后申请二次救助。 -
补充救助渠道多样
若经救助后自费仍超负担能力,可申请临时救助或红十字会“慈爱方舟”项目,部分地区对尿毒症等门诊治疗也纳入救助范围,年度额外补助最高2万元。
提示:各地政策差异较大,建议低保户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保留所有医疗票据,并关注年度申请时间窗口(如每年10月集中受理)。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主动申请,避免遗漏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