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医保在省内异地就医的报销政策已发生重要调整,具体如下:
一、政策背景与目标
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2025年底前将全国所有省份的异地住院费用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采用按病组(DRG)付费和病种分值(DIP)付费两种模式。此举旨在优化医保支付方式,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患者经济负担,并确保医保基金长期可持续运行。
二、主要变化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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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纳入按病种付费
全国所有省份将统一执行按病种付费,参照就医地医保支付标准,简化报销流程,减少患者垫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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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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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直接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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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符合条件的费用可直接在医院结算窗口报销,部分城市(如三明、南平)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漳州居民医保需转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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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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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需按就医地政策执行,无法直接使用参保地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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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需在居住地注册医保,否则可能影响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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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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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需选择就医地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未开通的医院需先办理备案或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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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范围 :仅限符合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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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部分地区(如漳州)对医保住院有特殊要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四、总结
医保在省内异地就医的报销政策已逐步完善,患者无需再为备案、垫付等流程烦恼。但需注意不同城市的特殊政策要求,确保就医地医保联网正常。未来随着政策的进一步推进,医保异地就医的便利性将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