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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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以单位申报时全体参保职工缴费工资总和除以参保职工人数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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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根据生育类型确定,正常生育为98天,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关键注意事项
- 计算基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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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乌鲁木齐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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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低于60%,按60%计算。
- 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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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生育 :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的享受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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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总产假天数增加15天,生育津贴同步增加。
三、示例计算
以某公司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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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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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顺产产假天数 :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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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 :10000 ÷ 30 × 98 ≈ 32666.67元
若员工工资高于市平均工资3倍(如18000元),则按18000元为基数计算。
四、领取方式
生育津贴通常按月发放,与职工工资一同计入生育津贴账户,待生育津贴账户累计金额满1500元后开始按月申领现金。
以上信息综合了乌鲁木齐市2024-2025年最新政策,确保计算标准与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