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2月10日起实施的京津冀医疗保障政策,河北来京就医的最新规定如下:
一、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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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备案手续
河北参保人员在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京津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含三甲医院)就医时,无需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即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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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渠道
可通过医疗保障部门微信公众号或官网办理,或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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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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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报销标准执行参保地同级别医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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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需门诊、国际医疗部等特殊项目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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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自费支付
- 未办理备案的医疗费用需自费垫付,回参保地报销时按参保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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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转院管理
- 转诊转院仅限当次使用,时效为1年,需重新备案。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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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就医
- 突发疾病可先行住院治疗,10日内补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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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 北京优先保障本地医疗资源,河北参保人员需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就医手续。
四、政策意义
该政策通过取消备案、实现直接结算,进一步便利了河北参保群众就医,同时通过资源调控缓解北京医疗资源紧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