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医保起付线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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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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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每次100元(较原标准降低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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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每次300元(较原标准降低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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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每次300元(较原标准降低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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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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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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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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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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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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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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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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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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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院 :400元(如人民医院700元、省七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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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医院 (如妇幼保健院、精神病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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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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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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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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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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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城乡居民医保设有门诊统筹,起付线2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元,报销比例60%;门诊慢性病患者(如高血压、糖尿病)起付线350元,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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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起付线 :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为累计金额,即年度内累计医疗费用达标的部分才能享受报销。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1年1月1日及以后参保人员,2025年最新缴费标准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3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