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沪惠保对自费药的报销问题,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报销范围
-
特定住院自费医疗费用
包括医保目录外的药品费、手术材料费、检查检验费等,扣除2万元免赔额后最高可报销100万元,非既往症报销70%,既往症报销50%。
-
门诊及院外特定药品保障
覆盖13种高发恶性肿瘤和3种罕见病的21种高额特定药品,需在指定医院门诊或药店购买且符合适应症。
二、不报销范围
-
医保目录内费用
包括起付线、乙类药品自付比例等医保已覆盖部分,不在报销范围内。
-
院外非特定药品/材料
仅限合同约定的21种药品,其他自费药品或材料不在保障范围内。
三、注意事项
-
既往症限制 :特定药品保障对既往症有明确限制(70%报销比例),其他自费药需符合“疾病-药品”匹配规则。
-
医保先用原则 :若被保险人未先通过医保报销,沪惠保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产品条款细节 :具体保障范围以保险合同为准,建议购买前仔细阅读条款。
四、案例说明
若总医疗费用27万元,医保报销12万元,患者自付14.83万元,其中0.7万元未达1.2万元免赔额,因此无法通过沪惠保报销。
沪惠保可报销医保目录外的自费药,但需符合产品条款约定,且存在免赔额、既往症等限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