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供热采暖收费标准根据用户类型和供热方式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居民用户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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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热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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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使用面积计费,2025年执行标准为 4元/平方米·月 (原3.2元/平方米·月,2023年调整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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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低保用户,基础热价调整为 0.1232元/平方米·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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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核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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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分户计量的用户按流量收费;未分户计量的用户按建筑面积计算,80㎡以下系数0.7、80-120㎡系数0.75、120㎡以上系数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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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用户可能按全面积(含阳台、地下室等)或使用面积+公摊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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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用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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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团体用户
- 按建筑面积计费,标准为 4元/平方米·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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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及经营性用户
- 按建筑面积计费,标准为 5元/平方米·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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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停用户
- 需交纳基础热费的30%。
三、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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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整依据 :2023年10月市政府调整了基础热价和计量热价,自当年冬季供暖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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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政策 :对低保用户及特困户有专项补贴,具体标准由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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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监管 :供热企业需遵守物价局文件执行标准,汾阳分公司等企业承诺无乱收费行为。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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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面积核算有争议,可委托房产测绘部门重新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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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补贴对象及金额需咨询当地民政、财政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年最新政策及2025年官方回复,实际执行中可能因区域或小区政策存在差异,建议用户以供热公司或政府公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