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
竞标押金的退还时间需根据招标项目类型和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执行,主要分为以下情况:
一、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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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情况
招标人最迟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 ,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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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招标人终止招标,需在终止招标后及时发布公告或书面通知相关投标人,并在1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利息。
二、其他类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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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产品国际招标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 30日内 原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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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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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中标供应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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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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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退还流程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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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时间计算
以书面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未退还,可能涉及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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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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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人违反招标文件(如投标截止后撤回文件)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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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注意区分“终止招标”与“未中标”的不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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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三条执行。
建议投标人在参与招标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关于保证金退还的条款,确保对退还时间、条件等有明确了解,避免因信息差异影响资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