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历史上没有出现女真族。根据历史资料,青海是多民族聚居的省份,现有汉族、藏族、回族、维吾尔族、撒拉族、蒙古族、土族等民族,其中藏族是主体民族,土族是青海特有的少数民族。女真族主要分布于中国东北地区,历史上未在青海形成聚居。
青海没有的民族是哪个民族
湖北省仙桃市为什么叫仙桃
湖北省仙桃市原名沔阳县,因1986年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时采用当地历史悠久的“仙桃镇”命名 ,既保留了地域文化符号,又赋予新城市名吉祥寓意。这一名称变迁背后,既有行政调整的需求,也蕴含了从“沔水之北”的地理标识向“仙桃”这一人文意象的升华。 历史渊源与行政变革 :仙桃市的前身沔阳县得名于南北朝时期(公元503年)设立的沔阳郡,因郡治位于沔水(今汉江)以北而得名。历经隋、唐、元
农村养老保险转社保后能续交吗
关于农村养老保险(新农保)转为社保(城镇职工社保)后的续缴问题,综合相关政策和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两种保险制度的性质与关系 制度性质不同 农村养老保险属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础养老保障制度; 城镇职工社保(包括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则是为城镇职工设计的社保体系,两者在缴费标准、待遇水平等方面存在差异。 待遇互斥性 根据现行政策, 无法同时缴纳
城乡居民养老和社保可以同时交吗
不可以 城乡养老保险与社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不能同时缴纳 ,主要原因如下: 一、参保对象与制度定位不同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面向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等。 社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仅限用人单位职工、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 二、法律与政策规定 我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 一人只能享受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即:
武汉会合并周边哪些市
关于武汉合并周边城市的可能性,综合权威信息分析如下: 一、最受关注的城市组合 鄂州 与武汉地理位置最接近(直线距离仅约40公里),是武汉东扩的首选。两地已实现11条交通通道对接,包括武鄂同城化轨道交通(如十一号线延伸段)。鄂州拥有亚洲第一、世界第三的顺丰物流机场,未来可与武汉天河机场形成双机场格局,助力打造国际航空物流枢纽。 黄冈 与武汉隔江相望,经济文化联系紧密。合并后可扩大武汉城市规模
青海省有多少少数民族
青海省共有 54个民族 ,具体情况如下: 民族构成 青海省包含汉族、藏族、回族、蒙古族、土族、撒拉族等43个少数民族,以及汉族这一主体民族。其中,藏族、回族、土族、撒拉族、蒙古族为世居少数民族。 人口与分布 少数民族人口约264.32万人,占总人口的46.98%。 主要少数民族如藏族(137.50万人,24.44%)、回族(83.42万人,14.83%)、土族(20.44万人,3
青海有54个少数民族吗
青海省确实有54个少数民族,这一结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说明: 一、民族数量的基本情况 官方统计口径 根据青海省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青海省除汉族外,确实存在54个少数民族。这一数据在多个权威来源中均有提及。 民族构成特点 主要少数民族 :藏族(24.44%)、回族(14.83%)、土族(3.63%)、撒拉族(1.90%)、蒙古族(1.77%)等5个民族人口占比较高。 特有民族
青海省55个少数民族有哪些
根据现有资料,青海省的少数民族情况如下: 一、世居少数民族 青海省共有5个世居少数民族,分别为: 藏族 是青海省主体民族,主要聚居在玉树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等地,占总人口的43.5%。 回族 主要分布于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等地,人口约83.42万人,占总人口的14.83%。 土族 独有民族,主要聚居在互助土族自治县等地,人口约20.44万人,占总人口的3.63%。
质保金比例是3%还是5%
建设工程质保金比例依法应约定为3%,最高不得超过5%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但实践中部分项目可能沿用旧规或协商至5%,需以合同约定为准。 法定标准为3% 。现行法规要求发包人预留保证金比例不得超过3%,银行保函替代时同样受此限制,旨在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5%的例外情形
质保金1.5%最新规定
关于质保金1.5%的最新规定,综合财政部及地方住建部门的相关文件,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质保金预留比例调整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此类项目质保金预留比例由3%降至 1.5% 。若实际支付进度款超出应付款项,承包单位需在结算后30日内返还多收款项。 社会投资项目 社会投资项目的质保金比例可参照政府项目执行
质保金3%是强制条款吗
质保金3%是否强制 是许多企业和个人在签订合同时经常提出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质保金的比例并没有被统一强制规定为3%,但在一些特定行业或项目中,3%的质保金比例可能成为一种常见的商业惯例或合同条款。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析: 1.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统一比例在中国的《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质保金必须为合同金额的3%。这些法律法规通常只对质保金的目的
质保金10%是否合法
不合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关于工程质保金10%的约定是否合法,需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一、法律规定的质保金比例上限 法定上限为3%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质保金总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若双方协商约定10%的质保金,则超出了法定上限,该约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银行保函替代的限额 若合同约定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
工程质保金是5还是3
3% 工程质保金的比例通常为工程总造价的3%,这一比例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确定的。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法定比例与法律依据 法定比例限制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质保金总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若合同双方另有约定(如银行保函替代),保函金额也不得高于3%。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质保金的退还最新规定
1年或2年 关于建设工程质保金的退还,最新法律规定及实务操作要点如下: 一、质保金返还期限 法定最长时限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2017修订)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质保金返还期限分以下两种情况: 有明确约定 :按合同约定执行(最长不超过2年); 无明确约定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2年。 特殊情形处理 承包人中途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