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即居民社保)的缴纳和提取规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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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可继承
若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可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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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退休年龄不得提前支取
个人账户资金需满足“缴费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条件才能领取养老金,否则不得提前支取。
二、特殊提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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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15年
若参保人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未满15年,且不符合一次性补缴条件,可申请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余额,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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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死亡
在职期间或退休后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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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定居
因私出国定居并丧失中国国籍的,可申请退还个人账户余额。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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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处理
若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以选择继续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约30%个人账户养老金;若不愿继续缴费,则按上述规定退还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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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接续
可将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待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且达到退休年龄后,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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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社保与职工社保的区别
居民社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社保(职工养老保险)在待遇、转移接续等方面存在差异,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保类型。
居民养老保险交了三年通常不能直接取出 ,但可通过上述特殊情形处理个人账户资金。建议参保人根据退休规划、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