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近年发布的社保补缴政策,主要涉及养老保险的补缴范围、对象、条件、基数及流程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补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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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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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55周岁/男60周岁)的人群,因中断缴费、欠费或应保未保可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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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30日前参保人员,按全省平均工资的60%或100%为基数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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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
- 可以以个人身份补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当地平均工资的60%-100%,比例分别为20%(单位)和8%(个人)。
二、补缴对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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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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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2024年6月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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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2024年6月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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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
- 补缴年限最长不超过15年(部分地区可能缩短至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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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 需符合《社会保险法》实施前的参保记录,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
三、补缴基数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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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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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30日前:按全省平均工资的60%或100%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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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日后:部分地区按60%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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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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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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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8%(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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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滞纳金与补缴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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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 :
- 自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0.05%,补缴后停止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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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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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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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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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补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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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补缴 :
- 提交书面申请及人事档案至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补缴费用并记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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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补缴 :
- 灵活就业人员需向社保代理机构申报并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自行缴费。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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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 :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可获政府补贴(35-600元/年),但需在当年缴费期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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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
- 部分政策规定需在特定时间前完成补缴(如2024年12月25日前缴费可获补贴)。
以上政策综合了山西省近年调整内容,具体操作前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以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