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申请大病救助款的流程如下:
一、申请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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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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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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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有效医药费发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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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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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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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资证明(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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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证明或低保证明(五保户、低保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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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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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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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初审
- 村委会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实申请人医疗支出和家庭收入状况,并进行民主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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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环节
- 审核通过后,申请材料在村内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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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审核
- 公示无异议后,材料提交至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可能涉及入户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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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救助
- 审批通过后,由民政部门统一发放《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拨付救助资金。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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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需在医疗费用发生后及时申请,避免超过报销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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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标准 :救助金额根据家庭自费部分计算,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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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救助叠加 :可同时申请医疗救助、低保等,但需注意救助额度叠加规则。
如需进一步了解当地具体政策,建议咨询乡镇民政部门或拨打12345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