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大病保险的报销流程和规则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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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额度
仅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超过起付线的费用进行二次报销。例如,北京地区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门槛为1万元(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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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根据累计医疗费用分段累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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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5000元: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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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万元: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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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3万元: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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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5万元: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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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万元: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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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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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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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现场刷卡结算(需符合异地就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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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使用医保卡结算,需先行垫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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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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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诊断书、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住院费结账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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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门诊病历、费用明细清单、特殊药品处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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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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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材料提交至单位社保部门或医保经办机构,部分地区支持线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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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医保部门审核,确认费用符合大病保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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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支付
- 审核通过后,按比例支付报销金额,一般直接结算或支付至指定账户。
三、特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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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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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肝硬化、白血病等23种病需每年5月、11月申请,白血病等7种病每季度末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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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持诊疗手册及病种材料到定点医院医保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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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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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患病可享受当地报销或异地报销,异地就医需先自费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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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需通过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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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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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具体比例因地区政策差异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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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特殊药品个人自付20%以上部分方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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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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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部分地区已实现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无需重复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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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超出部分才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当地医保政策,确保材料齐全、申请及时,以获得最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