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内
关于流产生育津贴的申领时间,综合各地政策规定如下:
一、申领时间限制
- 总时间范围
流产生育津贴需在流产后的 3个月内 申请领取,超过3个月将无法申领。
- 具体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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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内流产 :可申领15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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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至7个月流产 :可申领42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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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7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 :可申领98天生育津贴。
二、其他注意事项
- 缴费要求
需满足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部分地区要求13个月)的条件,且生育时社保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 材料准备
申领时需提供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身份证、结婚证(未婚需提供单身证明)等材料。
- 报销范围
覆盖流产期间的产检费用、手术费用等合理支出,但需符合医保目录规定。
三、地区差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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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区 :与全国统一标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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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地区 :按实际缴费基数计算,3个月以内15天,3-7个月42天,7个月以上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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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 :如太原市明确3个月内申领。
建议申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