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养老保险参保人领取养老金后死亡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个人账户余额的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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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部分可继承
参保人去世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包括本金及利息)可全额退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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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部分不可继承
单位缴费部分属于统筹账户,不可直接退还给继承人。
二、其他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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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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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养老金后死亡 :家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但个人账户余额退还后不再享受上述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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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取养老金前死亡 :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计发12个月的丧葬补助金,遗属按月领取抚恤金直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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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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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前死亡 :个人账户余额退还后,家属按职工平均工资计发丧葬补助金,遗属按月领取抚恤金(标准为职工平均工资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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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 :若在领取养老金保证期内死亡,保证期内的养老金余额可继承;若超过十年长寿者,养老金继续发放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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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需携带死亡证明、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手续。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但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养老保险参保人领取养老金后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可退还,但单位缴费部分及后续待遇需根据死亡时间具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