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费用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非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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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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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基层医疗机构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含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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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上城镇医院 :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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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异地就医 :起付线900元,报销比例45%(急诊抢救等特殊人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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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每人每年70元限额,2025年统一提高10元
二、职工医保(城镇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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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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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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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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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无起付线,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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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70岁以上1300元起付,报销比例70%-80%(视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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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7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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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差异 :门诊起付线普遍为300-800元,住院起付线根据医院级别提高(如三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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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优惠 :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均高于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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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住院 :从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标准按50%确定(如三级医院650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5-2025年泸州市医保调整情况,具体执行以2025年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