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州市医疗保障最新政策,住院报销规定如下:
一、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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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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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首次住院1000元,第二次500元,第三次起付标准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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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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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含)以下按87%报销,超过部分按92%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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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支付限额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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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补助 :额外保障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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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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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无统一标准,按医疗机构级别执行(如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65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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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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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比例6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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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基层医疗机构签约的60岁以上老人比例提高至5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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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个人缴费8%,补偿标准与医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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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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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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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300元(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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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70%,退休职工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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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无统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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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病
- 起付线降低200元,具体报销比例未明确说明
三、住院费用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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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次住院 :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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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 :职工医保3.5万元,居民医保无统一限额
四、其他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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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感染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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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费用报销比例75%,无起付线和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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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支付后,财政补助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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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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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3500元、剖宫产4000元(2023年5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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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费用与生育补助金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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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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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跨市就医需备案,费用可联网结算(含门诊、住院及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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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 :甲类药品直接报销,乙类需自付一定比例
以上政策截至2025年4月12日有效,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