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生育的报销政策因地区而异,主要分为直接结算和手工报销两种方式,具体如下:
一、直接结算范围
-
省内异地直接结算
-
自2024年12月20日起,湖北省内异地生育(包括省内跨市)已开通直接结算,无需备案,出院时直接结算报销,覆盖住院分娩费用及并发症、合并症相关费用。
-
天门市自2024年12月20日起也开通了此项服务。
-
-
跨省异地直接结算
- 目前全国尚未实现跨省异地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需参保人员出院后回到参保地办理手工报销。
二、直接结算条件
-
参保人需在异地就医前完成医保备案(部分地区如湖北已取消备案要求)。
-
所在城市需开通生育住院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三、报销比例与限制
-
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政策执行,通常为70%-98%。
-
不予直接结算的费用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费用、产前检查费(部分城市需符合条件)。
四、手工报销流程(跨省情况)
-
出院后携带以下材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
住院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业务专章)
-
费用明细清单
-
发票原件
-
银行卡复印件
-
-
提交材料后,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进行手工报销。
五、其他注意事项
-
生育津贴不参与直接结算,需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地医保部门申领。
-
具体报销额度和比例以参保地最新政策为准,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建议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通过当地医保官网或公众号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