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病种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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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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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每年第2次住院起,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及以后不再设置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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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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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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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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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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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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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患者 :每年仅收取一次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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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患者 :取消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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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 :20万元,超出部分可获大额医疗费用补助(50万元/年,90%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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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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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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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与职工医保一致,但不同病种有差异(如甲类病种500元起付,乙类病种200元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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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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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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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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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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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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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及未成年人 :在居民医保支付比例基础上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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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中药饮片/中医诊疗的住院费用 :支付比例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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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任人意外伤害 :支付比例60%(年最高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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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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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均设20万元/年最高支付限额,超出部分可通过大病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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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与异地就医 :市外转诊需三级协议医疗机构证明,支付比例降低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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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按乙类病种待遇执行,支付比例60%-70%。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权威平台数据,具体报销以实际就医时医保目录和医疗机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