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历史上从未正式属于四川省。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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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昌都古称“康”或“客木”,在唐代属于吐蕃王国的一部分,明清时期统称康藏地区,原西藏政府称“朵康木”。1950年10月解放军解放后,昌都成为西藏自治区下辖地级市,与四川省隔江相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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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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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 :昌都曾短暂属于西康省(1918-1950年),但实际由西藏噶厦控制,未正式成为其下辖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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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后 :昌都通过和平谈判纳入西藏自治区版图,成为其直属地级市,与四川省保持边境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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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与战略地位
昌都地处川藏、滇藏公路枢纽,是“茶马古道”重要节点,但从未成为四川省的行政辖区。
昌都历史上既不属于四川省,也从未成为过省级行政区,其行政地位始终与西藏自治区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