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类困难群体
山东省大病救助范围根据政策调整和最新文件,主要覆盖以下群体和病种:
一、救助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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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
包括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未就业未成年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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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特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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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贫致贫人口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及因病因灾因疫返贫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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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低保家庭中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但未达到低保条件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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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困难群体
包括重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经认定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人员。
二、保障范围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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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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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统筹区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以上的部分,按不低于6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不高于低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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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比例可能因城市政策差异略有不同,例如济宁、枣庄等城市职工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约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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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保障病种
山东省明确将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等20余种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部分城市(如济宁)将保障范围扩展至93种大病,采用“按人头付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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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与住院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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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重大疾病救助:对门诊特重疾病患者按比例报销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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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救助:覆盖住院医疗费用,具体比例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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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与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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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由民政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经济状况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救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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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通过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按救助比例获得补贴。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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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大病保险 :覆盖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与基本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制度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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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具体救助对象和比例可能因政策优化而调整,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东省医疗保障政策文件及最新通知,如需办理可联系当地医疗保障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