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新农合报销规则涵盖门诊、住院和大病三类,报销比例依医疗机构等级逐级递减,其中村卫生室门诊报销最高达60%,镇卫生院住院报销60%,大病分段补偿最高达70%。异地就医需按定点医院等级执行不同起付线与比例,且需提前办理转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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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村卫生室报销60%,镇卫生院40%,二级医院30%,三级医院20%,年限额5000元。中药处方每贴限报1元。
- 特殊病种门诊(如儿童先心病)补助比例可达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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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40%,三级医院30%。
- 手术费超1000元按1000元封顶报销,60岁以上老人每日护理费可报10元(限200元)。
- 床位费乡镇卫生院11元/天,市级医院15元/天,检查费限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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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 年度累计医疗费超5000元分段补偿:5001-10000元补65%,10001-18000元补70%。
- 肺癌等12种大病定额补助70%,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400元以下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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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乡镇卫生院起付线100元报90%,省级医院起付线700元报55%,省外非定点起付线1000元报45%。
- 需提前办理转诊备案,出院后3个月内提交材料审核。
提示:报销时需携带医疗证、身份证、费用清单等材料,药品与治疗项目需符合省级目录,超出部分不予报销。建议优先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以简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