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退休年龄规定如下,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最新调整信息:
一、基本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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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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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年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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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年满50周岁(管理和技术岗位女性年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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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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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健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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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年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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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年满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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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满足累计工龄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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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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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年满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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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年满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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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经医院证明并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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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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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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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企业工人岗位且缴费满10年:退休年龄为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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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不满10年:退休年龄为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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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1月11日-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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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缴费年限满10年:退休年龄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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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缴费年限不满10年:退休年龄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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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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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 :自2025年1月1日起,淄博市将逐步将男职工退休年龄延迟至63周岁,女职工延迟至58周岁,但实施前已达到原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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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退休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经单位与本人协商一致,可弹性延迟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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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需累计缴费满15年(1998年6月30日前参保人员需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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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因病提前退休需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务院规定、山东省政策及淄博市本地通知,适用于2025年1月1日前已参保人员及之后入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