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
- 计算方式 :
-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 产假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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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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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98天 + 15天 = 1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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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 特殊情况 :
- 若女职工工资高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若低于平均工资,则按平均工资标准发放。
- 其他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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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包括产前检查、分娩、计划生育手术等费用的报销,报销比例和限额依据威海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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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威海市户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一胎的给予1000元一次性生育补贴;生育二胎及以上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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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护理假津贴:参保男职工,其配偶生育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按照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护理假天数计算,男职工护理假一般为15天。
这些规定为威海市生育津贴的发放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计算方法。建议用人单位和职工在申请生育津贴时,确保所有相关手续和材料齐全,以便顺利享受政策带来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