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
根据济南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关于门诊统筹定点医院的选择规则如下:
一、门诊统筹定点医院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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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参保人可选择 4家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作为年度内就医定点,签约后自动生效,次年12月31日终止。 *2024年1月起,该政策已全面实施,取消了此前每年调整定点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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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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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病种 :恶性肿瘤治疗、尿毒症透析等7种门诊慢特病患者,每个病种限选择1家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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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病种叠加 :上述患者若同时患有其他门诊慢特病,可再选择1家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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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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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续签 :无需每年手动签约,系统根据就诊记录自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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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不同级别医院起付线不同,社区医院200元、一级200元、二级400元、三级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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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治疗 :在普通门诊统筹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专科疾病,不受定点数量限制。
三、变更流程
参保人可通过医保中心或线上平台变更定点医疗机构,新选择自次年1月1日生效。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4年政策调整,确保覆盖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