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医疗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 门规和门统不可同时使用 ,具体区别如下:
一、核心概念差异
-
门统
指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将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例如,门诊费用超过起付线(如在职人员1800元/年、退休人员1300元/年)后开始报销。
-
门规
指医保对特定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专项报销政策,需符合病种认定标准且通常需长期门诊治疗。例如,某些地区对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门诊费用按比例报销。
二、保障范围与对象区别
-
门统 覆盖所有参保人员,无病种限制,适用于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费用报销。
-
门规 仅限符合病种认定的重大疾病或慢性病患者,且需定期复诊和符合医疗机构要求。
三、报销机制差异
-
门统 按门诊统筹比例报销(如50%),具体比例因地区政策而异。
-
门规 报销比例通常高于门统(如50%-70%),但需满足病种认定、长期治疗等条件。
四、选择限制差异
-
门统 无定点医疗机构限制,参保人员可选择任意医保定点医院就医。
-
门规 需在医保部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且一个医疗年度内通常只能选择2家机构。
总结
若参保人员同时符合门统和门规的报销条件,医保基金将优先按照 门规 的病种专项政策进行报销,剩余部分再按 门统 的普通门诊统筹政策报销。但需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