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4年大病报销标准如下:
一、报销比例与分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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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比例
参保居民在医保目录内住院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部分由大病保险按不低于50%的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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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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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段 :10,000元 - 30,000元,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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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段 :30,000元 - 50,000元,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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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段 :50,000元 - 80,000元,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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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段 :80,000元以上,报销80%
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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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付标准与筹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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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2024年统一调整为10,000元,具体由统筹地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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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标准 :每人每年约90元,资金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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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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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不低于50%,二级及以上不低于2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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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需额外申请,按病种享受更高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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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保与激励机制
- 连续参保满4年的居民,每缴费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4,000元,断保后重新累计缴费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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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 2024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从6万元提高至90元,起付线从6万元降至1万元。
四、保障效果
通过上述政策,云南省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及大病医疗费用的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累计报销比例可达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建议参保人员及时续保,避免断保影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