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费用区间和人员类型分层设定,最高可达100%。住院报销比例在职人员为85%-93%,退休人员提高3%-6%;门诊统筹报销比例达40%-80%,退休人员再提高5%;大额医疗费二次报销起付线为6000元,超6000元部分报销80%-90%,上不封顶。
-
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三级医院首次住院1000元,第二次降50%,第三次免起付线;二级及以下医院首次400元,社区医院200元。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20%。
- 分段报销:在职人员三级医院1万元内报销85%,1万-40万报销88%,40万-60万报销90%;退休人员每档提高3%。二级及以下医院报销比例更高,例如在职人员1万元内报销90%。
-
门诊待遇
- 普通门诊统筹:三级医院起付线800元,报销60%;二级医院400元报销70%;社区医院200元报销80%。退休人员比例再提高5%,年度限额6000元(退休7000元)。
- 门诊慢特病:Ⅰ类病种(如恶性肿瘤)无起付线,报销比例与住院一致;Ⅱ类病种起付线300-800元,分段报销85%-96%。
-
二次报销
年度内住院、门诊慢特病等费用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超6000元部分可二次报销:6000-20万报销80%,20万以上报销90%。 -
异地就医
省内异地住院执行济南政策,省外临时就医报销比例降低10%;长期异地备案人员待遇不变。
提示:中医医院和精神专科医院有起付线优惠,退休人员待遇更优。参保人结算时自动享受二次报销,无需额外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