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职工医保报销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在职/退休)和就医类型(门诊/住院)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待遇
1. 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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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一级及以下医院200元、二级400元、三级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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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70%-80%,退休职工提高5个百分点至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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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6000元(退休人员提高至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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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药物 :含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基础用药,年度累计不超过240元。
2. 门诊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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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 :如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等12种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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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政策 :门诊费用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封顶线60万元,二次报销比例80%-90%。
二、住院待遇
1. 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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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400元、一级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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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住院 :每次降低500元起付标准(第三次及以上免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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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如85%-91%)。
2. 报销限额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60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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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省内就医无需备案,跨省需备案;长期异地居住备案人员按参保地政策执行,临时外出备案人员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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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 :自2025年1月1日起纳入普通门诊报销范围。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医保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