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职工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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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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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500元起付,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递减15%(如第二次住院起付400元、第三次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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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00元起付,多次住院起付依次递减15%(如第二次400元、第三次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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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起付,多次住院起付依次递减15%(如第二次700元、第三次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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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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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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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及普通诊疗费:一档65%、二档45.5%、三档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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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高精尖医疗:一档60%、二档42%、三档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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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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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及普通诊疗费:一档60%、二档42%、三档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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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高精尖医疗:一档65%、二档55%、三档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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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综合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含住院、门诊慢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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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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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需备案,三级医院报销比例55%、二级70%、一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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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如退休人员)按居住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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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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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高于在职职工(如门诊甲类65% vs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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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互助基金对超过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报销85%,年限额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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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 具体比例可能因城市或医疗机构类型(如社区/综合医院)有所差异,建议参保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4年甘肃省职工医保政策,部分细节可能随政策调整发生变化,建议通过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或12333热线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