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农村医保报销主要分为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和特殊病种报销三个部分,具体流程和比例如下:
一、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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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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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 :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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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 :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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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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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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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每年500-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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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包括门诊费用、部分药品及检查项目(如心电图、CT等),具体以医保目录为准。
二、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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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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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报销60%-90%(具体比例因医疗机构级别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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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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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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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每年500-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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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 60周岁以上老人(如兴塔镇卫生院):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三、特殊病种报销(如“两病”“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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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报销
- 高血压/糖尿病 :在基层及一级医院报销90%,二级80%,三级70%;年度最高报销2000元,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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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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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恶性肿瘤、慢性肾炎等37种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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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按住院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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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 :年度最高8000元,起付线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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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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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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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身份证、医疗费用明细、诊断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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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身份证、住院发票、费用清单、转诊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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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除上述材料外,还需专项病种认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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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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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住院费用直接刷卡报销,符合条件后由医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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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住院费用可分段累计报销,每年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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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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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提前备案,非本地就医可能降低报销比例或增加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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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 :药品、诊疗项目需在医保目录内,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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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具体比例和额度以贵州省医保局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