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医保政策,外地医保关系可以转移到广州,但需符合一定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转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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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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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需在广州正常参加职工医保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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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需符合广州市职工医保退休条件且未在其他地市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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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条件
- 原参保地医保需处于 正常参保状态 ,且允许转移。
二、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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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入手续
- 参保人需向 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 提交申请,提供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及本人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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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转移规则
- 只能转移 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含利息), 统筹基金部分不转移 。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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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 若选择广州作为退休待遇享受地,需累计缴纳职工医保费满15年(2014年1月1日后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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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后待遇
- 转移后按广州医保政策享受待遇,但缴费标准可能低于原参保地,导致个人账户金额减少。
四、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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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广州市内任一医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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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
五、特殊情况
- 若原参保地医保已终止,需先解决缴费或退休手续后再申请转移。
以上信息综合自广州市医保局官方指南,具体办理前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