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重庆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新规定,报销额度和比例如下:
一、报销额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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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可报额度
在职人员(含随单位参保及个人二档参保)与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年度累计门诊费用报销限额均为 3000元 (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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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档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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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6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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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在在职人员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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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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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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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后,由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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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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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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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再增加10个百分点(如二级机构60%、三级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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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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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1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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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1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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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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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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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部分划入统筹基金,个人缴费部分仍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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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定额划入:70岁以下105元/月,70岁及以上11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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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扩展
- 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扩展至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需符合相关规定)。
四、覆盖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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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包括单位参保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身份参保)及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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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效果 :通过“一增加、一调整、一延伸、两扩大”,减轻门诊重病患者负担,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以上信息综合了重庆市医保局官方文件及权威平台发布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