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指参保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可以直接使用医保进行结算,无需先自行垫付再回参保地进行报销。这一政策旨在简化报销流程,减轻参保人员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
适用人员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
-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备案流程
- 线上备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等线上途径办理。
- 线下备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就医流程
- 选择定点医院:选择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院。
- 持卡就医:就医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
报销政策
- 结算规则: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报销范围按就医地规定执行,但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报销额度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 个人账户使用:参保人员开通个人账户支付权限后,可以在异地就医时使用个人账户。
查询服务
-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线上平台查询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的开通情况。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的实施,大大简化了参保人员的报销流程,提高了就医的便捷性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