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根据参保人群和医院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起付标准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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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和少年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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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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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住院: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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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及以上: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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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居民、失业人员和征地保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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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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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级医院/专科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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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等基层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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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住院:首次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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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及以上: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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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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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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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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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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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一级600元,二级400元,三级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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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住院:首次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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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及以上: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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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分段(累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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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以下 :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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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至10万元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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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至20万元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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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至35万元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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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元以上 :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结付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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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每年35万元,超过部分不予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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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住院 :超过180天按再次住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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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项目 :部分医院(如广济医院)精神病治疗不设起付标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不同参保群体的政策规定,具体以苏州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