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综合了法律条文和实际保障范围:
一、基本保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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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保障
覆盖普通门诊、急诊门诊等医疗费用,但需符合医保目录及诊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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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保障
包括床位费、手术费、药品费、检查费等住院相关费用,同样需在医保目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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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互助
当医疗费用超出个人及家庭承受能力时,由社会团体资助,部分资金来源于个人缴费。
二、保障方式与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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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结合
基本医疗保险采用“个人账户+统筹基金”模式,分别核算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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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主要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部分由政府补贴(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三、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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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赔额与报销比例
门诊、急诊、住院等需扣除免赔额后按比例报销,具体比例因地区政策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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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与诊疗目录限制
只能报销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规定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内的费用。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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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障
妊娠、工伤等特殊情形可享受额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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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
包括挂号费、美容整形、牙科治疗等非疾病相关费用,以及部分高端诊疗项目。
以上内容综合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具体细则需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