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缴纳者去世后的待遇问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具体说明如下:
一、个人账户余额的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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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前去世
若参保人在退休前去世,其个人账户中的全部余额(包括本金和利息)可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全额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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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去世
若参保人退休后去世且未完全领取个人账户资金,其继承人可依法继承剩余金额。
二、其他可领取的待遇
参保人死亡后,除个人账户余额外,其近亲属还可领取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具体金额根据参保人的缴费年限、死亡时月平均工资等因素计算。
三、不可退还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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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部分 :个人账户仅包含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单位缴费部分不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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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满15年的情况 :若参保人未缴满15年且未办理延长缴费或转入其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可申请退还。
四、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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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定居 :参保人出国定居且户口注销后,个人账户保留至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按国家规定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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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 :若存在多地重复参保,可申请退还重复缴纳的社保费用。
总结
社保缴纳者去世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单位缴费部分不退还。若存在未缴满年限,可通过延长缴费、转入居民养老保险或申请退费等方式处理。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