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退还,单位部分不返
关于社保缴纳满15年后参保人去世的退费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保政策,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一、个人账户部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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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退还或继承
参保人个人账户中的缴费部分及利息,无论是否退休,均可由家属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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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和抚恤金
若参保人未领取养老金即去世,家属可申请领取丧葬费(通常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和抚恤金(供养亲属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倍数发放)。
二、单位缴费部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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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退还
单位缴纳的社保费用属于社保统筹基金,用于保障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权益,因此无法退还给个人或继承人。
三、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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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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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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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及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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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或参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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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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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继承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参保地社保局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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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审核材料后,将个人账户余额及利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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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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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去世 :若参保人已领取养老金,则只需退还个人账户剩余金额及利息,已领取的养老金不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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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或缴费不足 :需先处理重复参保或补缴缴费年限,再申请退费。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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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账户余额(约65%)不可继承,仅限个人账户(35%)可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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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移居海外,需提供出国定居证明等材料终止社保关系并申请退费。
以上流程及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各地社保政策执行,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