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和政策文件,乡村养老保险(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后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 不能合并 ,具体原因如下:
一、制度性质与参保范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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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属于强制性的社会统筹保险,适用于城镇职工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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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原新农保/城居保):属于自愿参保的补充性社会保险,覆盖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人员。
二、缴费与待遇标准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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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水平 :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待遇标准普遍高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例如职工月均养老金约3200元,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平均月缴约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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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计算 :职工养老保险采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模式,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地区经济水平挂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主要为基础养老金+约139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整体保障力度较低。
三、法律与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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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明确区分 :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属于不同制度体系,法律上不支持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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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政策框架 :2014年国务院已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但仅适用于退休后的待遇合并,而非缴费年限或账户合并。
四、特殊情况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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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 :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且未领取待遇,退休后可以将其转入职工养老保险,按职工养老保险计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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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选择权 :已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无需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可停止缴费以保留职工养老保险权益。
五、未来政策趋势
目前政策方向是 缩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差距 ,例如通过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完善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等方式,而非合并两种制度。
总结 :乡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因制度定位、缴费标准等本质差异,无法直接合并。个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保类型,但需注意两类保险的待遇不可叠加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