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社保合并可通过以下步骤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合并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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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地确认 :需确定新参保地(即退休地或长期居住地),并了解当地社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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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状态 :原参保地社保账户需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且无欠费记录。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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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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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均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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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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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原件(需办理迁移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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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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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证明(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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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银行账户信息(办理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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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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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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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上述材料至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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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发出《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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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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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个人账户资金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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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终止原参保地社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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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完成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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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转移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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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后,原社保卡将失效,需办理新社保卡(部分地区支持合并后保留原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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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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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整个流程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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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选择 :若两地存在多个社保账户,需根据政策选择保留其中一个(如养老金领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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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计算 :个人账户储存额可退还本人,但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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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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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两地同时参保,需先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再处理其他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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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为3765元,男性高于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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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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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部分地区支持通过当地社保官网或APP提交申请,需关注当地信息化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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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需前往社保机构柜台办理,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办理时间。
六、政策差异提示
不同省份对社保转移接续政策存在差异,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社保局官网或12333热线确认具体流程。若涉及跨省退休,需特别注意退休待遇领取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