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特殊病种补助政策概述:
福州医保为患有特定慢性病的参保人员提供了门诊特殊病种待遇,以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这些特殊病种包括但不限于:
- 恶性肿瘤化疗和放疗
- 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
- 结核病规范治疗
- 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治疗
- 精神分裂症治疗
- 危重病抢救
- 高血压病
- 糖尿病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慢性心功能衰竭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成人血友病
- 帕金森病
- 重症肌无力
- 肝硬化失代偿期
- 强直性脊柱炎
- 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
- 重性精神病门诊治疗
- 支气管哮喘
- 癫痫病
- 苯丙酮尿症
- 脑卒中及后遗症
- 类风湿关节炎
- 慢性肾炎
- 甲状腺功能亢进
- 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
-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 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治疗
补助政策详情:
-
起付线和支付比例:
- 不同病种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有所不同。例如,恶性肿瘤门诊化疗和放疗的起付线为400元,支付比例为60%。
- 部分病种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就诊时,起付线可能为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不同病种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也有所不同。例如,恶性肿瘤门诊化疗和放疗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00元。
-
特殊人群优惠:
- 家庭签约参保人员在签约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就诊时,支付比例可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 重度残疾人在社区医院就诊时,自付部分医疗费用可报销70%。
-
办理流程:
- 参保人员需携带相关病历资料和申请表到医保服务站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登记。
- 也可以通过闽政通APP或“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在线办理。
通过这些补助政策,福州医保为患有特定慢性病的参保人员提供了更全面的医疗保障,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如有疑问,参保人员可拨打医保经办机构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